河北消防发布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抽查的公告
2022/03/15 09:46:21(节选)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至4月10日
二、抽查范围
2020年1月1日以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的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
按照不低于设区市总数10%且不少于2家的比例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抽查取消资质许可后新成立的和支(大)前期核查发现问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抽查内容
(一)从业条件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的要求,从业人员数量是否合规、社会保险是否及时缴纳;办公场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相关器材、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软件、硬件是否按要求购置,软硬件基本功能是否掌握。
(二)执业情况核查。除实地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外,随机从其2020年以来的服务对象按照不低于10%且不少于3家的比例开展技术服务质量实地抽查,包括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局部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业务。
四、结果运用
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出具虚假、失实报告或者“一票否决”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公告停止消防技术服务执业并协调相关单位停止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权限。



